孩子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出生证明补办需要哪些材料?
1、首先,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,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。这个说明需要新生儿的父母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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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,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,填写好了之后,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,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。包括父母的婚姻证明等等,也要准备着,可能有的地方会用得到。
3、然后,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,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。
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上户口时能改,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,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,需孩子父母到场填表签字双方同意才能更改,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,不影响出生证的使用。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不喜欢的名字就可以去派出所更改。
出生证明补办需要哪些材料?
1、出生证补办材料有户口簿、父母的结婚证、身份证、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,出生证明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,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,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。
2、法律依据: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,遗失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要求补发,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。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交如下材料:
原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编号的证明。
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。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,同时登记备案。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,补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正、副页:
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,只补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正页。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。补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,永久保存